人才激励

创新创业人才


◆【扶持条件】


在普陀区经济发展、科技创新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、科技创新人才、高技能人才等创新创业人才(团队)。


◆【扶持范围】


扶持对象所在企业需满足如下条件: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信用记录良好,符合区产业发展导向,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的企业。

◆【扶持方法】


人才激励


按上一年度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,给予企业人才(团队)奖励。

1、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企业

1)给予企业1名主要经营者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

2)给予企业其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合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。

3)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个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名额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,期限2年。

2、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

1)给予企业1名主要经营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。

2)给予企业其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合计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奖励。

3)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个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名额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,期限2年。

3、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

1)给予企业1名主要经营者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

2)给予企业其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。

3)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个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名额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,期限2年。

4、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企业

1)给予对企业1名主要经营者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。

2)给予企业其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合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。

3)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个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名额。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,期限2年。

5、对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,给予其管理团队3-48万元的奖励。

6、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企业,视情给予奖励。

◆ 人才引进


对企业引进和培育“高精尖”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(团队),须建立正式劳动关系,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,并按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,给予奖励

1、引进和培育诺贝尔奖获得者、两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,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2、引进和培育中央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人选等,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3、引进和培育上海“千人计划”人选等,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
◆ 人才培养


1、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上海市科技功臣的人才,按国家或市级奖励给予40%资金匹配;对获得上海市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才给予30%资金匹配。

2、对获得国家级、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给予5-20万元的奖励。

3、对企业新组建国家级实验室,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的人才团队,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专项资助;对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,给予3万元一次性专项资助。

4、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,给予10万元配套资助;市级首席技师资助项目,给予5万元配套资助;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高技能人才,给予100%资金匹配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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